公司转让时出让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司转让时,作为出让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变更住所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项目,必须在登记前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者许可证;

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应当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后新的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经营期限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